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,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,使游客参加活动的计划圆满、愉快、顺利地完成,提示内容如下:
1、游客在乘车途中,不要将头、手、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,以防意外发生。
2、游客下车浏览、就餐、购物时,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,拿完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;否则出现遗失被盗损失客人自负。
3、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(卫生间防滑垫等)是否齐全,有无破损,如有不全或破损,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。如因当地条件所限,未能配备,请游客小心谨慎,防止发生意外。
4、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,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,若出现丢失,损失自负。
5、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,应告知随团导游;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房卡,卡片上有酒店地址、电话或抄写酒店地址或电话;如果您迷路时,可以按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,安全顺利返回住所。
6、经过危险地段(如陡峭、狭窄的同路、潮湿泛滑的道路等)不可拥挤;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,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。
7、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根据应自身身体状况进行,注意适当休息,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,同时做好防护工作。
8、在海边游泳时,必须在有相应安全配套设施的指定安全区域进行水上活动,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(如穿救生衣等),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;在江河、湖海、水库浏览或活动时,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