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交通:福州-乌鲁木齐-福州往返机票,含机建。
备注:(特价机票一经出票,不可退票,改签,如果要退票是有损失;具体航班时间以我社出票为准)
2、酒 店:全程安排当地精选3星+4星标准商务酒店,禾木住当地特色小木屋,,不提供自然单间或三人间,如产生单男或单女,我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拼房或客人补房差900元/人。
备注:西北酒店各项标准偏低,主要以干净卫生安全为主。
3、用 餐:全程8早9正,酒店含早,正餐25元/人,十人一桌、八菜一汤;不足10人1桌菜量种类相应减少但维持餐标不变;如人数较少时,根据餐标酌情安排餐食,酒店均含早,若客人不用,费用不退,不含酒水,敬请谅解
4、用 车:全程空调旅游车(保证每人一个座位)。
5、门 票:行程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,喀纳斯门+区、禾木门+区、塞里木湖门票、魔鬼城门票及区间车、 那拉提门+河谷草原区间车、巴音布鲁克景门+区、银沙湾)
注:因团费报价优惠、景点门票报价已为旅行社团队的折扣价,所有证件(学生证、教师证、军官证、老年证、残疾证等证件)均不在享受任何优惠政策,其优惠价格不予退还。;(赠送景点自愿放弃费用不退)。
6、导 游:优秀中文导游服务。(10人以下司机兼导游)
7、儿 童:12周岁以下,1.2米以下,不占床,不含门票,不含酒店早餐,不含火车票,占车位,含正餐,含儿童往返机票,12周岁以上按照成人操作。
8、进 店:全程1个购物店,(景区内小摊以及购物不算购物店)
1、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;
2、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;
3、团体旅游意外险(建议旅游者购买);
4、个人消费(如酒水、饮料,酒店内洗衣、电话等未提到的其它服务);
5、单人房差或加床费用;
6、景区内小交通及自费娱乐项目;
7、“旅游费用包含”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。